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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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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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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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2-27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2020-02-27 09:00:00 |
开标地点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补充通知(二) 光泽县精神卫生防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TP-FJTC191131027)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根据国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以及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企业复工的通知》,为了“响应国家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的号召和营造公平的投标环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交截至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2月27日9:00:00。 本《补充通知(二)》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二)》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光泽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