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高寨子生态观光茶园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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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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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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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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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高寨子生态观光茶园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宁强县高寨子生态观光茶园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交通部《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1. 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排序: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3. 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4.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工程业绩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厉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16-422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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