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及综合配套ppp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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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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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20-027
淮安市人民政府授权 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实施的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及综合配套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经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需求
1.1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及综合配套PPP项目,涉及港口码头、市政道路、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等多个行业,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应急水源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路网工程、化工管廊工程、企业服务中心工程、交通运输停车场(危化品停车场)以及S348省道工程,共计8个子项目。
表1-1 项目产出表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产出内容 |
1 | 码头工程 | 码头工程全长约444米,年设计通过能力194.8万吨,建设内容包括5个泊位及后方路域配套设施。 |
2 | 应急水源工程 | 在白马湖自来水厂和洪泽井源自来水厂之间新建DN400供水管道,以实现双向应急互通。 |
3 | 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 占地面积11.88公顷,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4 | 路网工程 | 包含新建4条城市支路,其中新河路、渠南一路、光新路北延路面宽15米,合计长度约2.7公里;玉风路路面宽24米,合计长度约0.6公里。 |
5 | 化工管廊工程 | 主管廊1.7公里,支管廊1.1公里。采用钢结构管架、多层综合布置形式。 |
6 | 企业服务中心 | 占地面积1.43公顷,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
7 | 交通运输停车场(危化品停车场)工程 | 包含综合楼、停车位(空车)、配电室、初期雨水收集池、门卫,车辆维修间、罐车清洗间、消防事故水池、污水预处理装置、消防水加压泵房。共236个停车位。 |
8 | S348省道工程(苏淮高新区段和白马湖段) | 包含盐化新区段4.298公里,白马湖段4.571公里。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
(1)码头工程
码头工程拟建港区位于胜天路西侧,紧靠苏北灌溉总渠南岸,所在航段顺直,现状航道宽度约为130m,水深4.0m左右。
(2)应急水源工程
在白马湖自来水厂和洪泽井源自来水厂之间新建DN400供水管道,总长度约2.2公里,以实现双向应急互通,保证园区生产用水供水安全。
(3)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第二污水处理厂拟于原污水处理厂旁建设,在盐北大道与张朱路交叉口西北方向。占地面积约11.88公顷。
(4)路网工程
根据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YHG01、YHG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结合用地规划及布局,综合考虑项目区域重要的建筑物等情况,本项目包含新河路、渠南一路、玉风路和光新路北延等4条道路,长度共约3.3公里。
表1-2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道路等级 | 长度(m) | 宽度(m) |
1 | 新河路 | 斗渠路~明新路 | 城市支路 | 1200 | 15 |
2 | 渠南一路 | 斗渠路北段~胜天东路 | 城市支路 | 900 | 15 |
3 | 玉风路 | 斗渠路~光新路 | 城市支路 | 663 | 24 |
4 | 光新路北延 | 渠南一路~实联大道 | 城市支路 | 638 | 15 |
根据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各企业的规划入驻情况,园区主管廊(A管廊)沿实联大道南侧布置;支管廊B沿光新路西侧布置;支管廊C沿胜天路西侧布置,用于园区宁连公路以西片区各企业之间的连接及各企业与主管廊之间的连接。
表1-3 各主(支)管廊长度一览表
管廊类型 | 编号 | 长度 | 宽度与层数 | 布置位置 |
主管廊 | A管廊 | 1.7km | 4m×2层 | 沿实联大道南侧布置,光新路与宁连一级公路之间为4m*2层 |
支管廊 | B管廊 | 0.7km | 3m×2层 | 沿光新路西侧布置 |
C管廊 | 0.4km | 3m×2层 | 沿胜天路西侧布置 |
企业服务中心拟建于淮洪路与淮金线交叉口的西北方向。总规划用地1.43公顷,总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表1-4 企业服务中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1 | 规划总用地面积 | ?O | 14322 | 折合21.48亩 |
2 | 总建筑面积 | ?O | 41000 | 地上建筑面积28000?O,地下建筑面积13000?O |
3 | 建筑基底面积 | ?O | 4511 | |
4 | 建筑密度 | % | 31 | |
5 | 容积率 | | 1.96 | |
6 | 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420 | 其中地上80个,地下340个 |
7 | 绿地率 | % | 35 | |
交通运输停车场(危化品停车场)项目拟建于盐北大道与淮金线交叉口西北处。
表1-5 交通运输停车场(危化品停车场)停车位数量
危化品空车位(个) | 危化品重车位(个) | 合计 |
200 | 36 | 236 |
S348省道工程共包括两段,分别为苏淮新区段4.298公里,白马湖段4.571公里,共8.879公里。根据未来交通量、通行能力和车道数的关系,两段道路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0m。
1.1.3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1.1.4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26373.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8532.84万元,建设期利息7840.93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进行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数据为准)。
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约为31593.41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0%,约为3159.34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90%,约为28434.07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1.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总体合作期21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8年。根据园区使用需求,各子项目分别建设、进入运营期。
1.3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
第一阶段: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SPV),并由其负责本PPP项目的投融资、规划咨询、设计、建设、运营职责。
第二阶段: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并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入及政府方基于绩效考核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覆盖项目全部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成本及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
第三阶段:项目合作期满后,由PPP项目公司将经审计后确认的项目运营权等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如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1.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之一,且由牵头方承担项目全部融资责任。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否则不予通过此次审查。
(2)联合体各方均须持股,股权比例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
(3)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各成员方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和股权比例亦不得变更;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5)申请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
(6)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要求,本项目运营内容比较丰富,鼓励民营资本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符合本条件。
(二)特定条件
1、申请人2018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符合本条件。
2、设计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企业资质证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施工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商业银行提供的授信合同等)。
5、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资格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9:00-9: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整
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3304
接收人:郑荔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日期: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整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以及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另包含电子版壹份,用U盘拷贝)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南侧3027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郑荔 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35/83668519
采购人: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 典、侯小凯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20日
附件: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及综合配套ppp资格预审文件JSZC-G2020-0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