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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案件办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的委托,拟对 案件办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0FC02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案件办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GZCQC2000FC02007001 、名称:案件办理服务1 、预算金额(元):1000000、数量:1
子项目2:编号:GZCQC2000FC02007002 、名称:案件办理服务2 、预算金额(元):1000000、数量:1
1. 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本项目分为:子包01(子包名称:案件办理服务1),子包02(子包名称:案件办理服务2)。
2. 最高限价:案件办理服务费1000元/件,子包01为1,000,000.00元、子包02为1,000,000.00元。
3.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4. 供应商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包组进行报价,但应对所选包组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 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02月18日至2020年02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0:00。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磋商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0:0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02月18日至2020年02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1名称:案件办理服务1
采购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3287761
邮编:510000
子项目2名称:案件办理服务1
采购人: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3287761
邮编:510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1.委托协议-案件办理服务项目.pdf 
 2.磋商文件-案件办理服务项目.pdf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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