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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景东县分公司文井烟叶中转仓库改扩建项目恢复开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000004001001 异常情况描述: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景东县分公司文井烟叶中转仓库改扩建项目
恢复开标公告
各投标人:
原定于2020年02月07日09:30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景东县分公司文井烟叶中转仓库改扩建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于2020年2月3日发布第一次延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2月19日09时30分。于2020年02月13日发布第二次延期招标公告,将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现根据《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8号)的意见。经招标人及行政监督单位同意,现恢复“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景东县分公司文井烟叶中转仓库改扩建项目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递交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02日10:00,由于疫情原因请各投标人于8点30分前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以免耽误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附件:1.疫情防控承诺书
2.《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
  注:请各投标人如实填写附件1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带到开标现场,严格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如不按以上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4日
 
 
 
 
 
附件1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单    位
 
手    机
 
身份证号
 
自本日止的24天内所到城市情况
 
参加活动
2020年  月  日                                        项目的□开标/□评标/□其他事务(评标专家请填写评标厅)
 
本人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政务中心内全程佩戴口罩,遵守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思(返思)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温检测结果:     ℃
(由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附件2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开评标环节人员密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行开评标。
二、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3人(其中不含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参加开标、评标活动。进入政务中心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书模版见附件),在进入政务中心时核验。各单位、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进入普洱市思茅区(返回普洱市思茅区)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进入普洱市思茅区(返回普洱市思茅区)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是否参加评标活动。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参加评标活动应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书模版见附件),在进入政务中心时核验。
四、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第9号)要求,所有进出政务中心的人员均须用手机扫“云南抗疫情”码。
五、进入政务中心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进入政务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政务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六、因进入政务中心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请各交易参与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七、政务中心临石龙路一侧正大门及后侧大门临时封闭,请从侧门进入。进入政务中心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等候区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评标厅内实行分散就座评标。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到四楼开标厅无特殊情况请走楼梯,减少触摸扶手、门把、电梯按钮等易污染部位和物品,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大楼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八、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外卖平台订餐,在指定区域分时段分散就餐,不得集中就餐。
九、疫情防控期间,除现场开评标活动外,其他交易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若确有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需提前预约错峰办理。
十、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79-2130135
 
附件3
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结合我市疫情形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风险级别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0号),由省级对129个县市(区)进行统一的风险评估。
(一)普洱市只有两个县区有输入病例,通过省级风险评估,10县(区)均被评定为低风险地区。
(二)各县(区)在省级、市级专家的指导帮助下,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具体可操作的防控策略,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一县一策”。
(三)各县(区)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输入风险
在机场、边境口岸及通道设置检疫点,对入普人员进行排查。所有拟入普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使用“普洱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就地隔离排查。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1.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普人员,一律劝返。
2.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普人员,在普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普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
3.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普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使用“普洱健康码”。对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史未超过14天的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无上述情况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期间要自觉接受社区、村(组)管理。
4.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普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申请“普洱健康码”,纳入社区、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加强服务和管理
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保证交通畅通,不得封路、封村(组)、封社区、封市场。
2.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复工复产不得以审批、备案等方式进行限制。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企业要继续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各县(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技术一对一指导,确保各类企业和重大项目安全复工复产。
3.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科学运用大数据平台、云南抗疫情扫码及普洱健康码等智慧化手段,在做好存量排查、健康监测的基础上,对入普返岗人员进行追踪管理服务,防止新的疫情输入。
4.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保留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整治和健康知识普及。
6.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
(三)重点场所防控
1.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使用“普洱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对人员流动性大、相对不固定的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超市等人群密集重点场所,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作痕迹管理。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校园清洁、消毒、防护物资储备、返岗教师备勤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二)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布的指导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审批或批准结果:    处理通过 审批或批准时间:    2020022415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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