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农机具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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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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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原: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榕树街泰隆苑303)获取。变更为:招标文件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榕树街泰隆苑303)获取。
2、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2月11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10:30)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1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3月17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09:30)
3、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的请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13980353831;
4、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项 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本项目不适用。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7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 增加: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14514207013000007703、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攀枝花江南路支行。
6、招标文件第二章,四、投标文件第16条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实质性要求” 更正为:本项目不适用。
7、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2-3中 删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招标文件第四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中 删除: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9、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中 删除: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注: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针对投标保证金的全部要求) 其余不变。
联系电话:0812-33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