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瑞玻璃公司自动码垛机及花纸检测与制瓶中心红酒瓶自动检验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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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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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瑞玻璃公司自动码垛机及花纸检测与制瓶中心红酒瓶自动检验项目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0年3月2日下午14:00 |
中标候选人 | 标段1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泰开机器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80000.00元 总得分:91.1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永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800000.00元 总得分:90.79分 标段2: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流标。 |
公示时间 | 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5日 |
异议电话 | 0551-65373320 0558-3031153 |
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安徽古井集团官网(http://www.gujing.com)、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ujinggong.cn/custom)上发布。 |
备注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