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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23001001362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区域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组成)
①甲1: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②甲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甲3: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游泳池专用墙地砖砖工程施工单位)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
六、项目类型: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为“安徽省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舒城县体育中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两馆一场”装饰装修工程)”暂定价部分的材料(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总投资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4元人民币。
九、计划工期 (供货期):满足施工单位施工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15日内开始供货,45日内完成供货。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投标。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已承担1例不少于 500 万元的墙地砖供货项目或1例不少于 500 万元的石材供货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录入相关信息和扫描件);
(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建设项目标准,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十一、招标范围: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详见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 01 月 17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2020年 02 月 19 日 09 时00 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开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单位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共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7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02月28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21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01月22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02月19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
8.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9.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0.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①甲1: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②甲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联系人:高雄;联系电话:15895863651
③甲3: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游泳池专用墙地砖砖工程施工单位)
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152569598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212893181
13. 其他…


补充公告3
疫情防控期间关于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 03月 03日 10:00,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 03 月 12 日17:00。现将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及开评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证明” (详见附件)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开评标工作中不配合现场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证明、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证明.docx

补充公告2
关于“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项目开标时间延期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以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病毒的交叉感染风险,保护投标人员生命健康及合法权益,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4日
补充公告1
详见附件附件:
清单.rar
关于“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补充更正的通知.docx



候选人公示1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3/4】【我要打印】【关闭】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项目编号
E341523001001362001
标段名称
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室外石材、游泳池专用墙地砖及专用辅材)招标
标段编号
E341523001001362001
招标人
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写字楼写字楼11层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控制价
壹仟捌佰捌拾贰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元玖角肆分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4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03日
10时00分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舒城正明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资格评审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纳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资格评审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合肥璐逸石材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资格评审不通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伊凡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文达纸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内
投标价(元)
壹仟伍佰肆拾叁万伍仟叁佰捌拾壹元叁角伍分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5元)
节约率(%)
18.01%
质量标准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寅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天池瑞景商住房内外墙工程
2、淮南海沃置地广场
3、滁州国金世贸广场项目
4、霍山县秀世家室外石材铺装
5、安徽省霍山县一号公馆商品房过道及墙面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东惠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路安天盛世名城
投标价(元)
壹仟陆佰捌拾伍万壹仟柒佰肆拾柒元柒角
(¥16851747.7元)
质量标准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薛海峰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六安万达华府墙地砖采购项目
2、新芜1912项且1# -5#商业楼石材装饰工程
3、舒城二中整体迁建工程墙地砖采购项目
4、舒城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暂定价材料(墙地砖、石材)招标  
5、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天玺”精装楼盘墙地砖
6、舒城师范学校新校区墙地砖采购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博大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
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东路20号
投标价(元)
壹仟柒佰叁拾贰万壹仟玖佰贰拾柒元零伍分
(¥17321927.05元)
质量标准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张义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合肥融科城小区三期室外铺装建设工程
公示时间
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09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异议受理人:舒城县金龙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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