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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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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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增加的运营费项目
项目编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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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肃宁县城建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武垣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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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泽润大厦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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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379.677283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以北青海大道以东渤海紫信大厦11层1107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2016年11月,经招标确定委托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委托运营期限为8年(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因国家环保政策改变,原市政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放标准的一级A变为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的相关标准及《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2/2795-2018)》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污泥含水率≤60%,所以2018年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改造后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政策要求,改造后运营费必然增加。考虑到签订合同以来,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且未到委托期限,所以拟定河北林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