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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行政中心三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乡市行政中心三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宁乡市行政中心三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行政中心三办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三年)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810220238
             委托代理编号:2018078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①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的,须体现2017年年审信息,社保部门不再年审的须提供②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②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指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社保缴费单复印件或银行代扣单复印件或加盖社保机构查询专用章或鲜章的查询结果或缴费证明原件);
(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2 特定资格条件:
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签字盖章不得使用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章。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17时至2018年11月6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4.2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宁乡市政府采购网(http://222.240.241.194:800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资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6.2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6.4 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6.4.1 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6.4.3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4.4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6.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金洲大道5段398号(花明北路与金洲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975841880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        话:13787215483  1738890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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