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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超短融融资机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超短融融资机构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超短融融资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超短融融资机构招标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总价(元)
1
超短融融资机构招标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无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807110169
委托代理编号:HNZT-CG2018036
 3、项目预算(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6月、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5月、6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18年5月、6月、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5月、6月、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可不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5月、6月、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委托同一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
注: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承销商须以自身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可由在本项目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权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理其投标事宜(分支机构提供社保证明的,视同为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该分支机构对其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澄清答疑等行为均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宁乡市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4、投标人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注册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等信息,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
8月31日上午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7.2、缴纳时间:2018年8月31日9:0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8年8月3日17:00时至2018年8月10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13787171088
地址:宁乡市玉潭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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