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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湾沚镇G329国道两侧三元段两侧景观绿化(一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芜湖县湾沚镇G329国道两侧三元段两侧景观绿化(一标段)项目 
项目编号
WH12GC2020SZ6728 
标段名称
芜湖县湾沚镇G329国道两侧三元段两侧景观绿化(一标段)项目 
标段编号
WH12GC2020SZ672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县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南路延伸段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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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19幢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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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0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239926.11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陈康康 
证书编号: 皖23419911440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开长市天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240356.5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陈殿龙
证书编号: 皖234131564073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240464.11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武雪飞
证书编号:NMG1703626   022311189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江苏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景湖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伟松建设有限公司:代理人无身份证招描件。
2、芜湖智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无企业和项目经理承诺书
3、宣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过期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情况说明
    第一名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第二名天长市天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标最后总得分相同,信用标得分也相同,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规则中第“6”条例情况,6.1条规定,故确定投标报价低者“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第1名,天长市天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2名。
    特此说明。
参与平均值计算抽取十家单位:
1、芜湖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安徽泰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芜湖多辉建设有限公司
6、安徽锦悦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7、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芜湖富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9、芜湖市羊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安徽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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