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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生产社会化服务水稻育秧基质物化补贴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蓟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生产社会化服务水稻育秧基质物化补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CG2020-XH-001)
 
受 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蓟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生产社会化服务水稻育秧基质物化补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生产社会化服务水稻育秧基质物化补贴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20-XH-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1)物理指标:包装:每袋50L,剂型:粉末,相对含水量(%)≤45,电导率(mS/cm)2-4,容重(g/cm3)0.3-0.5;(2)pH值:5.8-6.8;(3)养分含量:有机质含量(%)≥30,总养分含量(%)(N+P2O5+K2O)≥3。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19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19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3.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为可循环再生资源; 4.企业年水稻育秧基质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含5万吨)以上;基质产品在天津地区开展水稻育秧试验示范3年以上(含3年),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时需提供天津市市级推广部门提供的应用证明;或基质产品在天津使用年限不足3年,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生产企业所在地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达到理化指标要求,可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3-04 到 2020-03-11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5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3-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文昌街28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蓟州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2020年蓟州区计划推广基质育秧32000亩,每亩本田基质育秧,每袋50L(1)物理指标:包装:每袋50L,剂型:粉末,相对含水量(%)≤45,电导率(mS/cm)2-4,容重(g/cm3)0.3-0.5; (2)pH值:5.8-6.8; (3)养分含量:有机质含量(%)≥30,总养分含量(%)(N+P2O5+K2O)≥3。 (4)盘根效果:秧苗3.5叶龄时,根系能够盘结成紧实的根毡,取苗时可直接把秧苗卷起,并达到可以配套机械化插秧的壮秧标准。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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