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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复兴镇占峦村2019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第三次补遗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GC-AQSS-2020-003
 
各投标人: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上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询标。招标文件具体修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询标。
二、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远程解密操作手册》(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安装新点驱动→确认投标文件已上传→测试CA证书→远程解密)、《在线询标操作手册》(评标澄清回复→填写回复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签章),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若解密过程中有技术疑问,请电话咨询0556-5991180、0556-5991126、0556-5991156、15395046062。
三、为确保系统运行正常,防止网络拥堵,按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域分区分时段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域为宿松县的远程解密时间:2020年03月16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庆市区、太湖县、望江县、怀宁县、桐城市、潜山市及岳西县的远程解密时间:2020年03月16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庆市外的远程解密时间:2020年03月16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解密时间规定,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规定的时间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造成网上系统发生故障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记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追究责任。
四、招标文件做相应修改:修改内容附后。
五、如发生异常或不可预见的情况,招标人立即宣布终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且所产生的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宿松县复兴镇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3月09日
 
 
附件: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特别提醒”。
增加“八、本项目投标人必须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远程解密操作手册”),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二)第1章“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为: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前附表第3.7.3条修改为:满足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签字、盖章的要求。
2.前附表第3.7.4条删除④条款。
3.前附表第4.1.1条删除。
4.前附表第4.1.2条删除。
5.前附表第4.2.2条删除。
6.前附表第5.1条修改为: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前附表第11.2条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8.前附表第11.3条第(4)款修改为:(4)中标候选人参与评审的相关业绩、奖项以及本项目的评标一览表(含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如投标人相关业绩属于涉密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密部分不予公示)。
(四)第2章“投标人须知”
1.删除第4.1条。
2.第4.2条修改为:各区域投标人在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自行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网上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工作人员可延迟解密时间。
3.第5.1条修改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4.第5.2条修改为:
5.2.1开标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各区域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自行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3)招标人进行解密;
(4)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C值及F值;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休会,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审;
(7)复会,宣布评审结果。
5.删除第5.2.2条
6.第5.3条修改为: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规定格式提供、填写投标函,或投标函未按要求盖章的;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五)第3章“评标办法”
1.商务标初步评审表第 5条修改为:
评审因素:投标保证金到账查验。
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合格。
2.第2.9条修改为:
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做出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因网上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2.9.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可登陆网上系统,点击“询标”菜单栏,查看询标内容,回复并签章(具体详见“在线询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3评标委员会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通过网上系统接受调整内容。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9.4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投标人通过网上系统提交认可。
2.9.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六)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诚信投标承诺书修改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影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代理人手机号码:    (须保持畅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影印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相关监督部门:
我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作以下承诺:
一、服从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真完成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对评标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提出,自觉维护评标秩序。
二、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资格证书、业绩及奖项证明材料等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三、我单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真实,未编造虚假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并接受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牟取中标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五、若我公司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我公司承诺不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资格,将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约定的履约担保及相关费用,并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六、若我公司中标,在履约过程中,经相关监管部门查实,我公司在中标项目交易过程中存在挂靠投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行贿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及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在我公司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等额投标保证不予退还等相关处理、处罚。
七、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在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全部到岗到位,服从建设和监理单位的管理,遵守施工现场考勤纪律。并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足够的机械设备,组织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确保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完全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八、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中标后不非法转包及分包,若有合法分包须征得建设及监理单位同意。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保证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施工。
九、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恶意投诉。如发生投诉,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并对提供的投诉事项和线索证据的真实性负责。
十、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的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完全响应并认可招标文件(含文件答疑及补充),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若有违反,愿意接受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处理、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十一、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交易及履约过程中,若存在其他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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