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九门寨、南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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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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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虎门镇九门寨、南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441900-6-202001-0620805-0001 |
评审日期: | 2020年03月13日 |
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16日 |
采购内容: | 虎门镇九门寨、南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
采购方式: | 国内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A包、B包适用: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虎门镇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
经办人名称: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供应商: | A包: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B包:东莞市乐民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
中标金额: | A包:¥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B包:¥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A包:东莞市南城区胜和银丰路3号5楼503 B包:东莞市管城区元岭路国汇大厦6楼8室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黄绍阳、胡铨、梁彩红、孟庆勇、何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