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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物化补助配方肥采购恢复开标活动及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和县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物化补助配方肥采购恢复开标活动及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县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物化补助配方肥采购
二、项目编号:H-2019-110(MASCG-2-F-H-2019-1694)
三、暂停公告日期:2020年2月5日
四、恢复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19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19日9:00。
3、本项目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为:同开标时间;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9:30。
4、开标地点:不作变更。
五、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要求供应商到场提交资料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未在远程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对供应商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不予开标,不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远程解密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2、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告知的,通过在线方式进行询标、告知。(在线询标、告知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3、取消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达指定开标地点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有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等规定的,由交易中心现场见证并签字;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等规定的,以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顺序,由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摇号、交易中心现场见证并签字。
六、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更正。本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此澄清(更正)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采购人:和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附件:马公管办〔2020〕10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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