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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11801290104 项目名称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标段编号 3209211801290104-BD-001; 标段名称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3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3月2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18012901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张集实验学校。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括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与综合楼工程,其中宿舍楼为框架结构三层,面积1202平方米;包含桩基、土建、安装项目。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四层,面积2487平方米,包含桩基、土建、安装项目。项目投资额约627.3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11801290104-BD-001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2015新标准)(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4.4.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被法院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
4.4.3、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担保);因违法违规行为受过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招标办等执法部门处理处罚;因质量、工期等问题被招标人或县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引发信访投诉的。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 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5.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未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2017年09月至2018年02月或2017年10月至2018年0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0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
2、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工程一层封顶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20%(扣除暂列金);(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3)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拿到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总额的80%;(4)出具审计报告后满一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8%收取:以银行汇款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以保函形式缴纳的,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出具,也可由有资质的国有平台公司(江苏富华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80%,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无息),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sggzy.cn/)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002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孙建标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15-89696099
邮 箱:                              邮 箱:xsdx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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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18012901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综合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张集实验学校。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5、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括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宿舍楼与综合楼工程,其中宿舍楼为框架结构三层,面积1202平方米;包含桩基、土建、安装项目。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四层,面积2487平方米,包含桩基、土建、安装项目。项目投资额约627.3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11801290104-BD-001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宿舍楼、综合楼工程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2015新标准)(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4.4.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被法院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
4.4.3、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担保);因违法违规行为受过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招标办等执法部门处理处罚;因质量、工期等问题被招标人或县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问题引发信访投诉的。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 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4.5.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未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2017年09月至2018年02月或2017年10月至2018年0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0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万元。
2、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工程一层封顶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的20%(扣除暂列金);(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3)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拿到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总额的80%;(4)出具审计报告后满一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8%收取:以银行汇款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以保函形式缴纳的,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出具,也可由有资质的国有平台公司(江苏富华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80%,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无息),剩余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xsggzy.cn/)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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