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项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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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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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项目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222018000044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12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胡宗来,0817-333325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17-3333257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8-03-13 09:00到2018-03-15 18:00 |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领取询价文件时,上述要求和证照要同时具备。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8-03-20 09:50到2018-03-20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8-03-20 10:00 | ||
开标时间 | 2018-03-20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 |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在附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名称)。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顺庆支行 银行账号:51001736138059666777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9日17:0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退款方式及时间:未中标者,将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转账退还,不计利息。 | ||
预算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品目名称 | 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履约时间:签订合同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投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95%,余款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支付。 4、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5、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12 小时内到场, 4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7、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7.1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谈判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2 交货时须提供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
其他补充事项 | 无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