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成区25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项目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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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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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受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委托,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南宁市建成区25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项目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GXYLJ20184001-S | |||||||||
项目名称:南宁市建成区25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项目采购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9日 | |||||||||
定标日期:2018年03月23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东升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南宁市大岭路98号综合楼1楼102、103号、三楼西面 | |||||||||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捌万叁仟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号 服务内容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1 南宁市建成区25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1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服务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附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5.3.2 专业机构监测报告”第二款“第三方监测机构可按每200~600m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深度同本指南2.3.2)。每1~2周取样1次,连续测定6个月,取多个监测点各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的要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后需要连续测定6个月的水质数据。 | |||||||||
评审专家名单:吴小寅、秦蓁、全修道 | |||||||||
交货期/工期:服务时间:2018年2月至4月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十一楼C座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2618118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余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
投诉电话:2189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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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