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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埭溪镇大山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埭溪镇大山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埭溪镇大山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由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批准实施(吴水【2018】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山坞水库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茅坞村,距离埭溪镇约3公里。大山坞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水景观的小(2)型水库,水库下游保护人口约1000人。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新建输水涵洞、封堵老涵管外,原则上保持各枢纽工程布置不变,在现有建筑物布置基础上,进行加固设计。主要项目有:大坝坝体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坝基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大坝上下游护坡及坝顶改造、溢洪道改造、原输水涵洞封堵、新建输水涵洞、库区清淤、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增设标准化设计等。
 
本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880万元。工期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 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先办理好开标日当月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7531905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4月6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4月9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1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
5.4 当月首次参与投标的,席位证在现场办理并出示确认;本月多次参与投标的,凭出示首次办理的席位证进行现场出示确认(注:开标当日须携带席位证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             地    址:湖州市八里店蜀山路6号
邮  编:313000                         邮    编:31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 年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自2017年12月1日起)。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或竣工的单个水库单个施工合同中标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日期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1、2、3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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