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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农业局关于生物有机肥等农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沙湾区农业局关于生物有机肥等农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8-03-21 11:38
沙湾区农业局
关于生物有机肥等农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根据乐山市沙湾区农业技术中心和沙湾区财政局签订的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措施部分实施合同。现进入生产季节,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区实际,需采购18.2万元生物有机质120吨,采购5万元绿色防控示范区所需水稻螟虫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统防统治稻瘟病等重大病虫所需低毒低残留农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3月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三、采购预算:23.2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6日17:00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或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茶溪路35号
邮编:6149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财政部门地址: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南段124号
邮编:614900    财政部门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3447492    传真:0833—344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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