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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政府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政府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报名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政府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市环函[2017]1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农村环保宣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具备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近三年具有类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经验;
3.6省外企业需提供陕西省省级环保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并无不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在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800元,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合同、省外企业需提供陕西省省级环保部门备案登记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原件阅后归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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