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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部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单一来源公示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受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心存储设备及光纤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心存储设备及光纤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运行维护服务[C0206]1项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本次采购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心存储设备及光纤交换机维保服务,具体内容是为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核心存储设备2台日立VSP存储及光纤交换机,HUS110等配套设备提供一年原厂维保服务。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此次维保的存储及配套设备为我局核心存储设备,承载着青岛地税局的金税三期系统等核心系统的核心数据,目前设备已经到保,为保证青岛地税核心业务数据的安全,我局亟需购买日立存储原厂服务。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日立存储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具有日立存储原厂授权,拥有完整专业的运维保障团队,能够提供专业标准化的日立存储原厂维保服务。为保障青岛地税核心业务数据的安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拟选择该公司作为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核心存储设备及光纤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4.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26号楼长虹科技大厦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8-03-23起至2018-03-3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东海西路18号
    E-mail:877398092@qq.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E-mail:qd_jyzb@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 1983 7100 5101 986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财政局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858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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