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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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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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医院
乙方:龙岩远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SHHY[GK]2018003的救护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医疗车 | 医疗车 | 2 | 678000 | 金杯SY5038XJHL-G9S1BH | 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 监护型救护车提供三年6万公里免费保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免费为采购人更换。质量保证期后,按车辆售 后服务保修手册规定的内容提供维修服务。 |
1 | 1-2 | 医疗车 | 医疗车 | 1 | 319000 | 金杯SY5032XJHJ-G9S1BG | 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 监护型救护车提供三年6万公里免费保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免费为采购人更换。质量保证期后,按车辆售 后服务保修手册规定的内容提供维修服务。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解放路64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3 、中标人在交货时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5、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方式: 车辆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运行半年后如正常,1周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付款凭中标公司开具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中标供应 商必须在龙岩市或上杭县有中标车辆生产厂家指 定的授权售 后服务站。
2.监护型救护车提供三年6万公里免费保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中标供应 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大于此要求,则以中标供应 商提供的承诺为准。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时,免费为采购人更换。质量保证期后,按车辆售 后服务保修手册规定的内容提供维修服务。
3、如车辆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承诺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紧急情况下1小时响应。在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
4、在投标车辆使用周期内,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上杭县医院 | 乙方: | 龙岩远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上杭县临江镇解放路641号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龙门海西汽贸交易城C14幢7,8,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赖潮文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赖珑 | |
联系方法: | 0597-3131115 | 联系方法: | 186508511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龙岩市新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门信用社 | |
账号: | 账号: | 9090224010010000011141 |
签订地点:龙岩、上杭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