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18年度上海市松江区航务管理所船艇大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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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度上海市松江区航务管理所船艇大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2)具有船舶修造专业相应资质认定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上海市松江区航务管理所船艇大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23-33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Dc18065) 3、预算编号:15-18-5280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一:执法巡逻艇大修2艘、执法巡逻艇船底外部维修2艘,共4艘,预算49万元;(维修项目详见清单)。包件二:执法巡逻艇大修3艘、执法巡逻艇船体外部维修1艘,执法巡逻艇机舱维护1艘,共5艘预算68万元;(维修项目详见清单)。注: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包件或全部包件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航务管理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接到维护指令后,按项目要求1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 7、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3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船舶修造专业相应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的查询彩色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记录的查询彩色截图;(5)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3 16:00:00至2018-03-30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现场报名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上班时间段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文件费500元/本;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2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2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现场: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2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仅为存档使用;(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发布澄清公告。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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