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保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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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4)投标单位须取得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事项需包含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保洁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17-22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jscg-18-30056) 3、预算编号:16-18-3005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辖区内进行保洁服务。(具体技术要求和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6、交付日期: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 7、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3-2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3-2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3-22 17:00:00至2018-03-2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1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12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及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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