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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S5200000000014350001 已于
2018年03月26日 09时3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湖北省风机厂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张飞龙 / -- --
上海诺地乐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867329.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苏陈华 / --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5200000000014350001)已于2018年3月26日开标后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省风机厂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张飞龙               身份证号:420984198309081453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诺地乐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867329.00元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苏陈华               身份证号:32068119870820443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4月2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4月2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851-85821601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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