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0000HT201801368云南腾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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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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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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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 ||||||||||||||||||||||||||||||||||||||||||||||
(自行采购) | ||||||||||||||||||||||||||||||||||||||||||||||
合 | ||||||||||||||||||||||||||||||||||||||||||||||
同 | ||||||||||||||||||||||||||||||||||||||||||||||
书 | ||||||||||||||||||||||||||||||||||||||||||||||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 ||||||||||||||||||||||||||||||||||||||||||||||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 ||||||||||||||||||||||||||||||||||||||||||||||
云南省财政厅 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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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乙方:云南腾柏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货物是指:合同中全部的货物、设备、产品、项目等,包括辅助设备、专用配件、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消耗品如包箱、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等。以下统称为货物。
1.2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等,详见 附件1货物清单 。
1.3货物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必需符合有关国际、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1.4如附件一中关于货物的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等描述不够明确的,甲乙双方须以附件的方式加以明确。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的支付方式:
由甲方直接支付:
人民币小写: ¥ 65,000.00
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
2.2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即含运输建设施工安装调试费用;并含乙方向甲方提供(3)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5)人,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双方食宿自理,各自负责。
3.交货地点和时间要求
3.1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
3.2时间要求: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合同签订生效后负责货物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货物现场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
4.1.2提供货物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4.1.3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4.1.4按合同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4.1.5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产品出厂标准;便携式审讯系统质保期( 1 )年。
4.2.2保证货物、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甲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2.3遵守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商务谈判等承诺。
4.2.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验收。
4.2.5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云南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
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 汤云刚 。
联系电话/手机: 15288416533 。
4.2.6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5.验收和验收标准
5.1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货物,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或按所提供样品进行验收,并由乙方按规范要求完成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以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箱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一般性货物由甲方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重要或重大货物,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特种货物如有特殊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要求,相关事宜以附件列示。
5.3甲乙双方须在验收书或验收报告上加盖公章,验收成员须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认合同履行后,进入结算程序。
6.合同价款结算:甲方自行支付。
6.1设备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全款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做为质量保证金。
6.2 货物正常运行(使用) 90 个日历日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已按本合同履行后,乙方以 书面形式提出支付尾款申请 ,甲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回质量保证金。
6.3 发票的开具: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全额的发票。
7.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验收货物,则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
7.1.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乙方结算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的 5 ‰的滞纳金。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货物的建设施工、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7.2.2乙方逾期交货或完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 5 ‰的滞纳金。
7.2.3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建设施工、安装调试,以及所交货物的建设施工、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 10 %的违约金。
7.3纠纷处理
7.3.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
7.3.2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7.3.3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8.其它
8.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8.2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留存 肆 份,乙方留存 壹 份。
8.3本合同其它附件(如有请填写):
附件1: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产品参数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合价 |
1 | 便携式审讯系统(SDI) | 天地伟业 | TC-H802BIX-I-BP | 军工设计,嵌入式主机系统、两只刻录机;支持4路SDI 1080P视频输入,25帧/秒;14寸超大液晶屏;应用验证加密技术、专业音视频压缩技术、画面处理技术、网络控制技术,软件管理技术;支持时间信息、通道信息、温湿度信息的实时视频叠加;采用ADPCM/G.711压缩算法,降低了噪音,提高了声音的清晰度,能真实还原原始状态,48K采样率,达到CD级音质;支持4画面画中画叠加,有效观察所有场景;硬盘光盘双备份,双蓝光DVD光盘实时刻录,具有光盘质量检测、审讯不间断换盘、在线补刻、断电复刻及事后备份刻录等容错机制;支持光盘加密功能;内置专业审讯业务软件,实现电子笔录录入、常用问答、笔录联动视频、远程视频浏览、领导远程指挥等功能,电子笔录、证据资料等可随同录像文件一同刻录到光盘当中;支持一键审讯;支持刻录时长设置;支持无光盘启动审讯;支持大容量数据光盘备份;支持哈希校验; | ¥65,000 | 套 | 1 | ¥65,000 |
| 合计 | | | ¥6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