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政府购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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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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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关于政府购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购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12-18-21707 采购内容: 为响应《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闵委发[2007]24号)的精神,建立全区社会矛盾调解员队伍制定。 为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提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纠纷调解工作。 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供应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 供应商地址:莘潭路384号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1、本区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服务; 2、本区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服务; 3、基层人民调解服务、培训服务; 4、其他人民调解领域公益性服务。 单一采购理由: 根据《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规定,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调解所在行政区域内医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医调委应当根据所在行政区内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及其就诊人数等情况,聘任相应数量的具有医学、卫生管理或者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该服务需由专业人民调解机构承接,并且该组织应该熟悉本区环境、常见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长期组织、参与本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高的资历、能力。拟采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为唯一供应商 公示起止时间:2018-03-27至2018-04-03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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