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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房建]北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1102G180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北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黑龙江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北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北安市庆华西街与庆华路之间(庆华医院南侧);
2.3建设规模:营业用房建筑面积23362.22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共114日历天;
2.5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内容:第一标段(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第二标段(机房、综合布线、监控等配套工程);
2.8招标范围:图纸(效果图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
(002) 第二标段(机房、综合布线、监控等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至少具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经行政主管部门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标公示现场查询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人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在公告期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7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
3.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针对此项目拟派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兼投。
(002第二标段 机房、综合布线、监控等配套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至少具备一项公共建筑电子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站中标公示现场查询及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人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在公告期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7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
3.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针对此项目拟派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兼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4月8日09时00分到2018年4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大厦4楼,(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2017 年10月至 2018 年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身份证及岗位证,质量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所有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2017 年10月至 2018 年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市民大厦4楼,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民大厦4楼,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七、其他
7.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投标人须自行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网址为<http://office.hljjs.gov.cn: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且监管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5投标人在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及信访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不得有农民工讨薪上访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安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balsb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lj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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