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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备[2017]10号、株荷发改发[20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株洲国投金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3755平方米,拟建设一栋1F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单层建筑、层高21.5米),建筑面积13970.56平方米,1栋12F研发厂房,建筑面积10531.08平方米,1栋1F锅炉房,建筑面积135.58平方米,1栋1F门卫,建筑面积45.90平方米,及配套的道路、广场、供配电、给排水、垃圾回收、污水处理、等附属工程。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8738.61平方米。项目总估算投资1534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26.42万元。本项目研发厂房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应达到45%。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9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及竣工后的保修,其中:①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文本》;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施工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装配式混凝土(PC)构件生产厂家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配式构件生产能力。
3.3 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6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3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9装配式混凝土(PC)构件生产厂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或住宅产业化基地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公示或公函复印件及《装配式建筑业产业基地》或《住宅产业化基地》牌匾的影印件代替相关材料的原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4 月 2 日~2018年  5 月 9 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9 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公共资源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设计补偿费用:本项目设计单位如出具设计成果未中标不予补偿费用,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国投金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29号中南机电工业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7209147@qq.com
附件: 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阳光改2018.03.28上午)-副本.doc
附件: 招标清单20180228.rar
附件: C资料篇及F图纸篇及装配式初步设计及其他.rar
附件: B效果图及D规划图及E说明篇.rar
附件: 金汇三期总平图.rar
附件: 101亩规划条件扫描件-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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