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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乐水【2018】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2.2招标编号:HBHJ1803-HN-033
2.3建设地址:南乐县境内;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全过程;
2.5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批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2.6投资额:总投资约2000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 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各承担过饮水安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至少1份(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为准);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3.7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濮阳市绿城路与开州路交叉口绿城花园8号楼一单元1402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两套):
(1)法定代表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和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
(5)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
(6)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2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4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或澄清、招标控制价均在发布本公告的同一媒介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行查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15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南乐县兴华路2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驻濮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绿城路交叉口绿城花园8号楼1单元14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水行政监督部门:南乐县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93-6289011
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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