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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质疑答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WZZC2018-G1-001-H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二路太和里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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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万秀区南环路23号四楼406-4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GXWZZC2018-G1-001-HL)
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邮编:543002
联系人: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二、质疑                       项目名称: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WZZC2018-G1-001-HL
 
二、质疑答复书内容:
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收悉你公司邮寄的关于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编号:GXWZZC2018-G1-001-HL)质疑函一份(落款为2018年4月10日)。我公司对贵司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质疑内容:“1、该项目招标文件有评标办法2处规定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四款:《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及《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9号);
货物需求一览表“1-21”违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号); 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1”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应该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一)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详见2018年4月12日“梧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康智养护楼空调采购及安装(GXWZZC2018-G1-001-HL)更改通知”的内容。
三、说明
如质疑人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774-3866434。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2日
 
 
二、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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