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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昌市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许昌市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230万元
四、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广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拟提供服务项目内容:许昌市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高雾霾天气应对的科学管理水平,2016年,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市建设“扬尘智能管控系统”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第三方社会化运营维护,经市环保局考察并提出申请,分管副市长依据《许昌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规范》的规定,批复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2、2016年在我市建设“扬尘智能管控系统”项目,2017年5月更名为“许昌市网格化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市环保局通过对上述项目履约验收,认定该系统实现了网络化精准管理,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发挥了积极的预警作用,实现了与省、市两级监控平台联网。鉴于前期该系统已提供可靠稳定的技术服务,相关技术参数已成熟并与许昌实际相匹配,为确保市环保局对系统后期运营及服务本地化的需要,避免财政重复投资建设,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紧迫性,结合目前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严峻现状,一旦数据有断档和偏差,无法实现与省级大数据平台的顺利对接,将直接影响省对市级各种监测数据的考核,为保证本项目整体性、连贯性和一致性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仍由原运营服务商河南广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签到表[点击下载]
八、公示期限从2018年4月10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不接收邮件)形式递交至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并同时抄送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监管部门: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0374-2676018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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