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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D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D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溪县标准厂房三期D区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发[2015]160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泸发改招[2018]10号文件批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泸溪县富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溪县富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D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泸溪县武溪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7403.84平方米,其中新建D1#厂房11685.3m2,D2#厂房12946m2,D3#厂房6071.45m2,办公楼建筑面积2773.25m2,员工倒班楼建筑面积2266m2,现场办公区1#面积877m2,现场办公区2#面积758.84,建筑物占地面积约34000m2,本次招标的总造价9153.1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日历天。其中: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20 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设计: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总平面图,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
采购: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D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土方平整、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新建办公综合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配套道路、绿化工程、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通讯、消防、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于2018年 5  月 22  日  10 :30时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RMB:6000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5.2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20 日~2018年  4  月 2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技术标Ⅰ(施工组织设计)制作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业务受理窗口购买,购买时间为2018年 4 月20 日~2018年 4 月 26 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下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泸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426617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溪县富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州农委对面金穗苑1栋 604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胡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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