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2018年苗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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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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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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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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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2018年苗木采购
项目编号:0617- 1811FY0522
招 标 人: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合价) (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延安沐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150.00 | 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接招标人通知7日内到货 | 1 |
延安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177.50 | 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接招标人通知7日内到货 | 2 |
延安润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172.00 | 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 接招标人通知7日内到货 | 3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延安沐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6000521207769 |
延安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600766324463A |
延安润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600783690078N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日。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