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朝春中心小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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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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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朝春中心小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锦1814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4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朝春中心小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620a0b3a0162cc4301793203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公告“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提供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现有教职工172人(暂定),学生1614人(暂定)的午餐就餐,供餐天数180天/年(暂定)。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更正为“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提供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现有学生1614人(暂定)的午餐就餐,供餐天数180天/年(暂定)。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原公告“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6、合同金额:人民币353.62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为2018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费用,合同一年一签。”
更正为“6、合同金额:人民币319.572万元;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为2018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费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原公告中“预算金额:353.628 万元(人民币)”,更正为“预算金额:319.572万元(人民币)”
四、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棠浦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锦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祁连山南路2888号B座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