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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答疑纪要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编号YTXMNA招字[2018]第001号,招标人为 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第二水厂总规模为15.0 万m3/d,占地61431m2,约92 亩,分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5.0 万m3/d,远期扩建至15.0 万m3/d;输水工程按15.0 万m3/d 一次性实施建设。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投资总额:工程投资16951.80 万元,工程费用12661.87 万元;
2.6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
2.7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7.2 内容:
2.7.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
2.7.2.2.工程设计:完成本工程主体的设计其中包括的主体净水工程、输水工程;配套设施、包括水厂工程建筑物、构筑物、厂内道路、厂区管网、电气及自动化控制工程等;
2.7.3设计周期:
① 勘    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的详细勘察报告;
② 方案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
③ 初步设计: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
④ 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完成;
⑤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_;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4 月 13 日08:00至2018年 5 月 3 日17:00前。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 5 月 3 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帐  户:35050165630700000591。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附上银行保函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②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可以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及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12661.8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 243.4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勘察,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石井镇;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丰州镇东环路东兴嘉园3#1303,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监 管 部 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595-68900576
 
 
 
 
 
2018年4月 12日
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YTXMNA招字[2018]第0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代理招标的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YTXMNA招字[2018]第001号) 答疑内容如下:
项目设计资料(内容详见本次答疑的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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