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新增资金项目雅周镇张垛村、东夏村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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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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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新增资金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新增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雅周镇; |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雅周镇结余,张垛村1-19、25-29组、东夏村1-29组渠、水泥路等施工。 | ||||||||||||||
(4)施工工期:2018年4月25日到2018年6月29日;工期: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中标单位确保6月底全部竣工。 |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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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区镇施工标段均不限中。 | ||||||||||||||
3.4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4月13日到2018年4月20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15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
7.其他事项 |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3800元整。 | ||||||||||||||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县雅周镇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 |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