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家园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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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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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要求
2、若投标申请人是生产厂家须具备:(1)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2)生产厂家2017年度须在泰州市民防局备案(即在泰州市民防局2017年度人防防化单位资质资格核验名录中)。
3、若投标申请人是经销商须具备:(1)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书;(2)生产厂家出具的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3)经销商须提供经泰州市民防局盖章备案的江苏省民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销售安装登记表。
4、投标申请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万元(含)及以上的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时间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竣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经民防局盖章备案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若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同时报名,本工程仅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6、如发现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两家(含)以上的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那所有该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且通过民防局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满二年后付清。(招标人不支付利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17:00至2018年4月23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