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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项目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项目
招标预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193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经 宿豫发改备案(2017)3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04月23日17:30时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300万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1.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
1.4.1设计周期: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深化完毕的方案设计报批,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1.4.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5付款方式: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0%;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4.1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4.4.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4.2.1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业不符或证件不符无效。拟选派的总承包(EPC)项目负责人可与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4.4.2.2.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4.4.3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施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1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4.4.6.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中工作分工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4.4.6.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4.6.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4.6.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8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1362804399@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523419539@qq.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工业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地  址:项王小区三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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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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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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