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环境保护局曲沃县浍河东韩段生态治理项目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项目变更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曲沃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8年4月18日对曲沃县浍河东韩段生态治理项目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项目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将报名资格条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6.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采购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8.在曲沃县境内有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相关业绩的,在同等报价情况下可优先考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供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相关业绩;
7、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二、变更后内容:
“...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6.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采购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其他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