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GLZFCG2018E0021)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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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GLZFCG2018E0021)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访问次数: 项目编号:GLZFCG2018E0021发布时间:2018-04-24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4月16日就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8E0021
三、采购服务的说明:A分标:桂林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服务1项,B分标: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服务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4月2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集团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根据采购人来函,为提高采购人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拟采购桂林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服务及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服务。A分标: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桂林市所有公交车辆,并将桂林市公交车辆车身、车内(不含车内电视、LED屏及报站系统)、所有公交候车站亭范围内媒体设施(不含站亭内设置的LED屏)广告媒体业务授权桂林市优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经营;B分标:桂林柏丽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拥有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的所有权,并将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业务授权桂林小方块广告有限公司全权代理。本项目A、B分标采购的广告服务均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已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期满,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七、协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采购人员名单:申凤英、陈亚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收取。各分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应分标成交金额/本项目成交总金额×3500元(四舍五入到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A分标:2395元;B分标:1105元。
九、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桂林市北门清风路105号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附件:
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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