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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河北省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场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河北省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场交易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南宫市垂杨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河北省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场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
2.3 项目规模:市场交易大厅占地面积1108.8㎡,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10㎡,围墙总长度为236m,场地硬化总面积为284㎡。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拟参加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4)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8)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南宫市垂杨镇陆都水村河北省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市场交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宫市垂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宫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311-80872155  1839561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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