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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五个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后方乡后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台前县孙口镇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台前县孙口镇李明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台前县孙口镇张塘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公示标书:[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四、申请理由: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条款
  五、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台前国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经五路中段东侧
六、论证专家姓名及工作单位
    叶东  濮阳市市场发展中心;王培松  濮阳市检测中心;
宋广州   示范区建设局
七、 台前县孙口镇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论证意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53号);台住建【2018】65号关于台前县孙口镇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请示;台住建【2017】320号关于申请批复孙口镇白蜡仝村、张塘坊村、白蜡仝村、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文【2017】190号关于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台财字【2018】13号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台前县孙口镇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初步审核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台前县孙口镇李明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论证意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53号);台住建【2018】67号关于台前县孙口镇李明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请示;台住建【2017】320号关于申请批复孙口镇李明天村、张塘坊村、李明天村、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文【2017】190号关于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台财字【2018】14号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台前县孙口镇李明天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初步审核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论证意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53号);台住建【2018】68号关于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请示;台住建【2017】320号关于申请批复孙口镇乔坊村、张塘坊村、李明天村、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文【2017】190号关于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台财字【2018】15号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初步审核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论证意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7】53号);台住建【2018】68号关于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请示;台住建【2017】320号关于申请批复孙口镇乔坊村、张塘坊村、李明天村、白蜡仝村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文【2017】190号关于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台财字【2018】15号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台前县孙口镇乔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初步审核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台前县后方乡后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论证意见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8】11号);台住建【2018】69号关于台前县后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请示;台住建【2018】64号关于申请批复孙口镇、后方乡及城关镇12个村2个片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台政文【2017】36号关于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台财字【2018】16号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台前县台前县后方乡后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初步审核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如对本次单一来源招标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2日下午5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质疑,过期不候!
  九、投标人质疑注意事项: 
    1、 质疑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内附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盖公司行政章,缺一不予接受。
    2、传真件及非原件质疑材料,以收到原件时间为质疑开始时间,以原件为准。
    3、不符合法定时限或程序,不予接受。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及传真:0393-4434522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张芹  15893205999
      财政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393--6666735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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