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纪委监察委办公大楼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及会议室显示屏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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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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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就灵宝市纪委监察委办公大楼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及会议室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纪委监察委办公大楼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及会议室显示屏采购
2、项目编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046
号、灵公资采(2018)042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采购内容:见附件。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其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1、采购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
2、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3
月29
日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8年4月20日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3、评审委员会名单:翟孟东、赵明刚、赵站波、杨文洁、李佳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人:郑州新诚网络有限公司
2、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5号A时代广场810室
3、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7、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 | 品牌型号 |
1 | 会议终端 | 台 | 1 | 97750.00 | 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支持H.320、H.323和SIP通信标准。支持H.263、H.264 Baseline Profile、H.264 High Profile、MPEG-4等视频编解码协议 | 科达 |
2 | 摄像机 | 台 | 3 | 40664.00 | 镜头采用1/2.8 HD CMOS,支持1080p60、1080p50、1080p30、1080p25、720p60、720p50等高清信号输出。支持20倍光学变焦。 | 科达 |
3 | 电子条幅 | ㎡ | 5.32 | 3400.00 | 显示屏尺寸:0.324米x12.21米。采用进口名牌发光芯片及进口IC器件,256级灰度控制、静态驱动、非线性色差矫正、模块化设计。 | 晶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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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3900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
采购项目及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国共产党灵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