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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县大公镇贲集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安县大公镇贲集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大公镇贲集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大公镇; 
(2)工程规模:新建DN300HDPE管约385米,DN200HDPE管约360米,De110UPVC管约460米,检查井约40座;
(3)招标范围: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 05 月 11 日到2018年 06月 15 日;工期:3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发包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等级
B3206210336000015001001
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42.8566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工程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4 月 23 日到2018年05 月 03 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月03 日上午9 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400元。
7.2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7.3本次招标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根据海公管办【2014】40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施工单位未经规范程序报批或手续不全擅自变更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延期不予顺延,诚信考核扣5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大公镇                 地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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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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