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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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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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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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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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
招投标编码: | SJ0100G18026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4-23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4/23 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4-27 |
报名地点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西起中心南北大道,终点与杜鹃路段平交。 | ||
招标范围: | |||
公告说明: | 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SJ0100G1802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 13428.14 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项目地点:西起中心南北大道,终点与杜鹃路段平交。 2.2 项目规模:全长0.717 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60m,采用双向 6 车道。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面积 41687 平方米。拆迁面积 3762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给排水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13428.14 万元。 2.4 设计周期:15 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工程设计所需的碎步测量等。 2.6 质量标准: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松花江避暑城西环路一期(中心南北大道至杜鹃路段)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4 月23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4 月27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 请于 2018 年 04 月23日到 2018 年 04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4.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5月14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5月14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 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139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58105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 20 号 联 系 人: 褚先生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07 电子邮件: dongyuzhaobiao@163.com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其它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13428.14 | ||
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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