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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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1.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原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检查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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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中需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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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以下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项目负责人条件: a.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②乡镇评定的职称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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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 需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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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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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和人员
| 车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车辆设备表需附巡查车、洒水车的车辆购置发票、投标单位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和照片,其他小型机械需提供购买发票和照片,所有车辆设备均为企业自有;拟派本项目人员表需明确人员的工种并附人员的证书
| 提供车辆证明材料和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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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类似业绩
| 企业自2013年4月1日以来(2018年1月以后承接的养护业绩除外),以合同规定的开始养护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与本工程类似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一标段业绩规模要求为单项养护绿地面积不低于16万?(不包括含缺陷责任期的绿化工程),二标段业绩规模要求单项养护绿地面积不低于14万?(不包括含缺陷责任期的绿化工程)。(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业绩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2)如合同中未能体现面积,需有业主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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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 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
|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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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内容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④如投标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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