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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会辅助器材(家具)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体育局
乙方:宁德市恒实贸易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SHYZB[GK]2018004的省运会辅助器材(家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1-1 其他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见标的说明一览表 合同签订后2018年5月1日前全部货物运输及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对本次项目所供货物提供壹年(现场)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须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壹仟贰佰零玖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18年5月1日前全部货物运输及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体育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 ⑴ 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8.2.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合同为准)。 ⑵ 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90%, 支付期次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总额的90% 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10% 支付期次说明:余款10%转为质保金,在使用满 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5%的中标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内。
10、违约责任
详见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10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宁德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宁德市体育局办理本项采购。。
 
甲方:宁德市体育局乙方:宁德市恒实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天湖东路18号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1号(金龙商住小区)4幢6层607
单位负责人:林江单位负责人:郑华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曾生团
联系方法:18959322818 联系方法:1385033001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账号:137010100100059547账号:1407002609008223159

签订地点:宁德市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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